览富财经网消息,7月4日公开信息显示,因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,智光电气(002169)及董事长等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。
详细违规行为如下:
经查,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智光电气或公司)存在以下违规问题:
2024年4月28日,智光电气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,披露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(以下简称净利润)为亏损约1.57亿元,同比由盈转亏。智光电气未按规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,直至4月22日才发布《2023年度业绩预告》。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,下同)第三条第一款、第十七条的规定。
智光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喜、财务总监吴文忠、董事会秘书熊坦未能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处罚决定如下:
对智光电气、李永喜、吴文忠、熊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公开资料显示,智光电气主要从事数字能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与服务。
截至发稿,智光电气总市值33.8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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